" 欧盟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,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“关于简化修订《欧盟医疗器械法规(MDR,EU 2017/745)》和《欧盟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(IVDR,EU 2017/746)》的提案”。其核心目标是简化监管法规、减轻企业合规负担、提升认证效率与可预测性,同时维持高水平的患者安全与公共健康保护。 一、核心背景:解决 MDR/IVDR 实施的结构性矛盾 • 行业痛点:自 2021 年 MDR、2022 年 IVDR 生效后,严格的临床证据要求、复杂的符合性评估流程、公告机构初期产能不足等问题凸显。中小企业(占行业 90%)合规成本与实际风险失衡,创新 / 小众设备因负担退出市场,设备供应短缺风险加剧,欧盟产业国际竞争力受影响。 • 改革动因:多次延长过渡期仅为权宜之计,2024 年针对性评估确认框架存在 “过度复杂、负担沉重、效率低下” 的结构性短板,响应欧洲议会、成员国及产业界呼吁,推动监管从 “严格框架” 向 “高效效能” 转型。 • 核心目标:在不降低患者安全与公共健康保护水平的前提下,简化规则、减轻企业负担、提升认证可预测性与成本效益,平衡 “安全” 与 “创新 / 可及性”,巩固欧盟医疗技术产业竞争力。 二、八大核心修订举措 1. 简化规则与风险匹配:拒绝 “一刀切” • 放松合规负责人(PRRC)要求:取消详细资质限定,中小企业无需内部常设,仅需 “可获取其服务”。 • 证书有效期灵活化:取消 5 年强制有效期,公告机构按设备风险开展周期性审查,替代重复认证。 • 拓宽临床证据来源:认可科学文献数据(无需强制同行评审),放宽 “等效器械” 临床数据使用条件,推广计算机模拟等非动物测试方法(NAMs)。 • 新增 “成熟技术设备” 类别:对设计稳定、低风险、市场应用久的设备(如部分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)适用简化要求,下调部分设备风险等级。 2. 减轻行政负担:精简冗余流程 • 缩小安全与性能摘要适用范围:仅高风险设备需提交,且无需公告机构单独验证。 • 降低定期安全更新报告(PSUR)频率:按设备风险等级调整,公告机构将其纳入常规监督。 • 延长非紧急严重事件报告时限:不涉及公共卫生威胁、死亡或严重健康恶化的事件,报告期从 15 天延至 30 天。 • 取消不必要认证要求:删除重新包装 / 重新贴标的公告机构证书及事前通知义务。 3. 支持创新与小众设备:打通 “绿色通道” • 放宽院内自制设备限制:允许医疗机构为患者安全跨机构转让,取消 IVD 类自制设备 “市场无等效品” 的前提(适配公共卫生应急),将临床试验专用体外诊断试剂纳入豁免。 • 建立快速通道:突破性器械、孤儿器械(服务小众患者群体)经专家认定后,享受优先评审和滚动审查,可基于有限临床数据发证(需承诺补充上市后数据)。 • 设立监管沙盒:成员国或欧盟可搭建可控环境,测试创新设备或新监管方法,支持新兴技术研发。 • 规范一次性器械再处理:制造商需为 “一次性” 声明提供理由,否则默认可再处理,促进资源循环,相关规定生效后设 5 年过渡期。 4. 提升认证可预测性与成本效益:降本提效 • 减少中低风险设备认证干预:公告机构可仅评估同类别 “代表型号”,无需覆盖全系列;Class A 无菌 IVD 无需公告机构介入。 • 创新审计方式:允许远程审计替代现场审计,突击审计仅针对 “有风险迹象” 的情况,无安全问题时监督审计每两年一次。 • 费用减免与规范:小微企业、孤儿器械可享受公告机构认证费用减免(小微企业至少 25%、微型企业及孤儿器械至少 50%),欧盟将统一规范费用结构。 5. 加强去中心化体系内的协调:统一标准与治理 • 明确产品定性与分类流程:建立成员国协调机制(赫尔辛基程序),可征询专家小组意见,避免监管分歧。 • 加强公告机构监督:引入 “联合评估小组”(含多国专家)参与公告机构指定与监测,取消每五年全面重新评估要求,提升一致性与公信力。 • 扩大专家小组与 EMA 作用:专家小组参与产品定性、分类等决策,EMA 提供科学支持、中小企业帮扶及成员国监管协调(如边界案例、市场监督)。 • 建立争议解决机制:公告机构主管部门在制造商与公告机构纠纷中承担 “监察员” 角色。 6. 全面数字化:简化操作与追溯 • 电子文件全面认可:合格声明、技术文档、报告等均可数字化提交存储,支持电子签名;近患者检测设备可提供电子使用说明。 • 规范线上销售:要求线上销售提供设备识别、使用说明等关键信息,与线下一致,保障消费者权益。 • 优化 Eudamed 数据库:澄清 UDI(唯一器械标识)规则,允许部分外部电子系统与 Eudamed 互联互通,新增设备供应中断报告 IT 工具。 7. 加强国际合作:填补监管空白 • 理顺跨法规衔接:含 AI 功能的医疗器械主要适用 MDR/IVDR,AI 法案仅适用其特定条款,避免双重监管;将 MDR/IVDR 从 AI 法案附件 I 的 A 部分移至 B 部分。 • 加强网络安全报告:制造商需将设备的网络安全漏洞、严重安全事件,同步上报医疗器械监管系统与欧盟网络安全局(ENISA),填补安全缺口。 • 推动国际合作:依托 IMDRF(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)等平台,促进全球监管趋同,减少跨境认证重复工作。 8. 与其他联盟立法间的协调 • 简化联合研究审批:含药物、器械、IVD 的联合临床研究,可提交单一申请,享受协调评估流程。 • 网络安全:医疗器械需遵守《网络弹性法规(EU)2024/2847》,相关网络安全事件需通报至CSIRTs和ENISA,网络安全被纳入MDR和IVDR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。 • EMA对专家小组支持:调整EMA职责,使其为医疗器械专家小组提供的秘书处支持适配MDR相关修订条款。 • 人工智能法规适配:将MDR和IVDR从《人工智能法案》附件I的A部分移至B部分,避免双重监管,明确高风险AI系统公告机构需满足该法案特定要求。 三、实施安排与核心影响 • 实施时间:若提案通过,将在提案生效后 6 个月起逐步适用,部分条款设过渡期(如一次性器械再处理规则设 5 年过渡期),5 年后将评估法规实施效果。 • 预期效益:每年可为行业节省超 30 亿欧元合规成本;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释放,突破性技术、孤儿器械更快上市;关键设备供应更稳定,患者治疗可及性提升;欧盟市场对国内外投资者吸引力增强,产业竞争力巩固。 • 监管底线:所有简化措施均以 “不减损安全保护” 为前提,通过 “风险导向” 监管,将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环节,保障患者安全与公共健康。 四、企业核心关注重点 • 合规调整:需适配简化后的认证流程(如代表型号评估)、数字化提交要求、PSUR 频率调整,梳理 “成熟技术设备”“突破性器械” 的申报路径。 • 成本优化:中小企业可申请认证费用减免,合理利用外部 PRRC 服务,借助数字化工具降低行政成本。 • 风险应对:关注网络安全报告义务、Eudamed 数据提交要求,提前规划应急场景下的合规豁免申请路径。 • 立法进程:提案需经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,最终条款以正式颁布版本为准,需持续跟踪进展。 五、总结 此次改革是 MDR/IVDR 生效以来最大规模的修正,标志着欧盟医疗器械监管从 “重合规” 向 “重效能” 转型。通过 “简化 + 创新 + 安全”三位一体的调整,既为企业减负,又保障患者权益,将推动欧盟医疗器械市场进入 “监管更智能、创新更便捷、准入更高效” 的新阶段。 (注:本文基于欧盟委员会2025年12月发布的MDR/IVDR修订提案整理,提案原文下载地址:md_com_2025-1023_act_en.pdf

